4月13日,中共高青纪委高青县监察委员会召开会议,公司董事长蔡春水被聘为优化营商环境社会监督员,聘期2年。
优化营商环境社会监督员是政府为加强营商环境建设,做好营商环境的监督和促进工作,拓宽群众监督渠道,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,完善监督机制而聘用的人员代表,从优秀企业家中选拔担任。
4月15日,国家税务总局高青县税务局召开会议,公司董事长蔡春水被聘为税务局特约监督员,聘期2年。
税务局特约监督员是聘请部分人大代表、政协委员、纳税缴费人、行业协会、社会中介组织代表和新闻媒体人,加强税务局的民主监督与社会监督,提升纳税服务质效,保障纳税人缴费人权益,为税务部门提升执法能力与服务水平、加强作风建设等方面的特约监督员。